大学的时候我看过很多场他的比赛,他穿着白紫相间的七号球衣,是整个赛场上最高大帅气的。
当时我可没少对他犯花痴。
所以才会在重逢的时候,极快速地被他追到手。
“傻子。”
南贺亭嗤笑一声,然后把票根丢到一边。
我承认自己确实挺傻的,不然也不至于被他蒙骗了这么久。
可南贺亭就不傻了么?
不然他这个行为算什么,抽丝剥茧般再把我暗恋他的事情找出来就很聪明吗?
他继续往下翻,在碰到一封信的时候,原本带着嗤笑的神情彻底消失了。
而我的心,也跟着提到了最顶峰。
那是一封粉色信封装着的书信,是我十几年前没送出去的真心。
他屏住呼吸快速拆开,手止不住地颤抖。
我想,他或许是记得的,因为他最讨厌粉色,而我恰恰反其道而行,给他送了粉色的信。
我和南贺亭一起,看到了十几岁的我,写给他的书信。
南贺亭可能不知道,我中学时代就已经注意到他了。
那时候的我受到父母宠爱,圆溜溜一个不太出众。
他虽然贫困,但学习成绩很好。
一直以来就因为高颜值而受到很多人的追捧。
少年人从来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,所以我也成为了芸芸众生中,很喜欢他的一个。
我暗恋了他三年,最后在毕业的时候,鼓起勇气在放学的路上把他拦住。
那时我把这份粉色的情书递到他面前,希望他考虑一下我。
他只是轻笑一声,叫我走开。
我固执地要把信给他,他皱着眉接过,然后丢进了垃圾桶。
他潇洒走掉,我追出去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孩牵住了他的手。
原来他已经有了女朋友。
我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,自此全部消失殆尽。
那封没送出去的书信,也被我从垃圾桶里翻了出来。
再后来我犯了心脏病,差点死掉。
却在二十岁那年植入了他初恋的心脏,获得了新生。
时隔多年的情书并不算什么,只能称为一个年少时的遗憾。
南贺亭颤抖着手把它封回去,当做什么都没看到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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